Triver 隱私權政策

Triver(以下稱「Triver」、「我們」)依據大韓民國《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稱「個資法」)第30條之規定,為保護資料主體之個人資料,並迅速妥善處理相關申訴,特此制定並公開本隱私權政策。

Triver是一款專為訪韓外國旅客設計的AI聊天機器人應用程式,提供釜山地區旅遊景點推薦、行程規劃、旅遊記帳,以及鄰近醫療與安全資訊等服務。

本隱私權政策自2026年8月13日起施行。

本繁體中文版僅供使用者參考之用。若中文版與韓文版之間有任何出入,概以韓文版為準。


第1條(個人資料之處理目的)

Triver為下列目的處理個人資料。所處理之個人資料不會用於下列目的以外之用途;如處理目的有所變更,我們將依據《個資法》第18條採取必要措施,例如另行取得同意。

  1. 會員註冊及管理:為確認透過社群登入註冊會員之意願、辨識及驗證使用者身分、維持及管理會員資格、防止服務之不當使用,以及處理申訴,而處理個人資料。
  2. 提供AI聊天機器人服務:為因應使用者提問生成旅遊資訊回覆、依使用者旅遊喜好提供個人化景點及餐廳推薦,以及將語音輸入轉換為文字,而處理個人資料。
  3. 提供行程與記帳功能:為建立、儲存及查詢旅遊行程、依日期管理景點,以及記錄旅遊支出並進行匯率換算,而處理個人資料。
  4. 提供位置基礎服務:為推薦使用者周邊觀光景點及餐廳、顯示距離,以及提供鄰近醫院、藥局、急診室等醫療與安全資訊,而處理位置資訊。
  5. 服務改善及統計分析:為彙整應用程式使用現況統計、改善服務品質,以及診斷錯誤(當機),而處理個人資料。

第2條(個人資料之處理及保有期間)

Triver於法令所定之個人資料保有・利用期間,或於蒐集個人資料時經資料主體同意之保有・利用期間內,處理及保有個人資料。

各項個人資料之處理及保有期間如下:

項目保有期間
會員資訊、旅遊喜好、對話內容、旅遊行程、旅遊記帳、已儲存景點至會員退出為止——退出後立即銷毀,不得遲延
隨聊天機器人訊息一併記錄之位置座標至會員退出為止——退出後立即銷毀,不得遲延
其他位置資訊(周邊景點推薦、醫療資訊・天氣查詢等)用於生成該次請求之回覆後立即銷毀(不另行儲存)
語音輸入資料轉換為文字後立即銷毀(不儲存於伺服器)
AI處理紀錄(OpenAI)依受託者之濫用監控政策,最長保有30日
服務使用統計・錯誤日誌(Firebase)自蒐集之日起最長14個月
連線IP位址用於請求速率限制之彙總數值以60秒為週期更新・刪除。惟若因異常請求遭到封鎖,該連線IP位址將記錄於伺服器日誌中,並於代管業者之日誌保存期間內留存
依相關法令須保存之資訊依該法令所定之期間

第3條(所處理個人資料之項目)

Triver處理下列個人資料項目。

1. 會員註冊及管理

Triver僅提供社群登入,不蒐集使用者自行設定之密碼。

項目內容
Google帳號登入電子郵件地址、姓名、個人檔案照片URL
Apple帳號登入電子郵件地址(可能包含Apple「隱藏我的電子郵件」中繼位址)、姓名
服務內產生之項目會員識別碼(UUID)、登入提供者類別、註冊日期時間

2. 服務提供(選填輸入及使用過程中產生之資訊)

項目內容
旅遊喜好(選填)旅遊風格、韓流文化興趣、飲食限制、不喜好項目、顯示語言
聊天機器人對話使用者輸入之對話內容、AI回覆內容、對話室標題、傳送訊息當下之位置座標(緯度・經度)
語音輸入(選填)以麥克風輸入之語音資料(僅限用於轉換為文字之目的)
旅遊行程行程標題、行程表情符號、旅遊期間、同行人數(成人・兒童人數)、旅遊地區、各日景點・時間・所需時間・備註
旅遊記帳支出項目名稱、支出分類、金額(韓元及使用者所用貨幣)、貨幣代碼、適用匯率、支出日期時間、旅遊天數、支出地點、備註
已儲存景點使用者儲存(收藏)之景點識別碼
自行登錄之景點使用者自行輸入之景點名稱、地址、座標

飲食限制項目說明:飲食限制資訊為使用者可選擇輸入之項目,其中可能包含足以推知宗教信仰、健康狀況等之資訊。Triver僅將此資訊用於餐廳・菜單推薦目的,不作其他用途使用。使用者可選擇不輸入該項目,亦可隨時修改或刪除已輸入之資訊。

3. 位置資訊

行動通訊終端設備之位置資訊(緯度・經度)。詳細內容規定於第7條。

4. 自動蒐集項目

裝置資訊(裝置型號、作業系統類型及版本)、應用程式版本、應用程式使用紀錄(畫面瀏覽、功能使用事件)、錯誤(當機)日誌、應用程式實例識別碼、廣告識別碼(如Android廣告ID等)、應用程式安裝來源資訊、連線IP位址。

5. Triver不蒐集之項目

  • 密碼、居民登記編號、護照號碼等唯一識別資訊
  • 行動電話號碼、出生年月日、性別、使用者本人之居住地址
  • 付款方式資訊(卡號、帳號等)——Triver不提供應用程式內付款功能
  • 聯絡人、照片、相機、通知等第14條未列載之終端設備存取資訊

第4條(個人資料之第三方提供)

Triver不將資料主體之個人資料提供予第三方。

惟資料主體另行同意,或依《個資法》第17條及第18條等法律另有特別規定者,不在此限。


第5條(個人資料處理業務之委託)

Triver為順利處理個人資料業務,將下列個人資料處理業務委託第三方辦理。

受託者委託業務內容保有・利用期間
Supabase, Inc.會員驗證、資料庫儲存及營運至會員退出或委託契約終止為止
Google LLCGoogle帳號社群登入(OAuth 2.0)處理至會員退出或委託契約終止為止
Google LLC應用程式使用統計分析及錯誤診斷(Firebase Analytics、Firebase Crashlytics)自蒐集之日起最長14個月,或至委託契約終止為止
Apple Inc.Apple帳號社群登入(透過Apple登入)處理,以及退出會員時解除應用程式連結至會員退出或委託契約終止為止
OpenAI, L.L.C.AI聊天機器人回覆生成、語音轉文字(STT)、對話摘要及翻譯最長30日,或至委託契約終止為止
Render Services, Inc.應用程式伺服器代管至委託契約終止為止
Cloudflare, Inc.網路傳輸區間安全防護及流量處理至委託契約終止為止
Kakao Corp.地圖顯示、景點・地址搜尋至委託契約終止為止
韓國觀光公社周邊觀光資訊查詢(TourAPI)僅限處理該次查詢請求時
國立中央醫療院周邊醫院、藥局、急診室查詢(急救醫療資訊中心E-Gen)僅限處理該次查詢請求時
OpenWeather Ltd.旅遊地天氣資訊查詢僅限處理該次查詢請求時

Triver於締結委託契約時,依《個資法》第26條之規定,於契約書等文件中明訂禁止於委託業務目的以外處理個人資料、技術性及管理性保護措施、限制再委託、對受託者之管理監督,以及損害賠償等責任事項,並監督受託者是否安全處理個人資料。

如委託業務內容或受託者有所變更,我們將立即透過本隱私權政策公告週知。


第6條(個人資料之跨境傳輸)

Triver依《個資法》第28條之8第1項第3款之規定,將提供服務所需之個人資料處理業務委託境外業者處理及保管,並依同條第2項之規定,將相關內容公開如下。

就所有受託者而言,傳輸之時間及方式均為共通:於使用服務當下,經由資訊通信網路以加密(TLS)方式傳輸。

接收者傳輸項目傳輸國家使用目的保有・利用期間聯絡方式
Supabase, Inc.電子郵件地址、姓名、個人檔案照片URL、旅遊喜好、對話內容及傳送訊息當下之位置座標、旅遊行程、旅遊記帳、已儲存景點資料儲存於大韓民國(AWS首爾區域);營運業者Supabase, Inc.(美國)可能因服務營運・技術支援目的而自境外存取會員驗證、資料儲存・營運至會員退出或契約終止為止privacy@supabase.io
OpenAI, L.L.C.使用者輸入之對話內容及語音資料、旅遊喜好・飲食限制・不喜好項目、請求當下之位置座標、近期對話紀錄及摘要美國AI回覆生成、語音轉文字最長30日privacy@openai.com
Google LLC(社群登入時)電子郵件地址、姓名、個人檔案照片URL/(統計・錯誤診斷時)會員識別碼(UUID)、應用程式實例識別碼、裝置資訊、應用程式使用紀錄、錯誤日誌美國社群登入、使用統計分析・錯誤診斷自蒐集之日起最長14個月,或至契約終止為止googlekrsupport@google.com
Apple Inc.(社群登入時)電子郵件地址、姓名美國社群登入、退出會員時解除應用程式連結至會員退出或契約終止為止https://www.apple.com/kr/privacy/contact/
Render Services, Inc.傳送至伺服器之整體請求資料(對話內容、位置座標、驗證權杖、連線IP位址)伺服器所在地新加坡,營運業者所在地美國應用程式伺服器代管至契約終止為止support@render.com
Cloudflare, Inc.連線IP位址、請求標頭等網路傳輸資訊美國網路安全防護及流量處理至契約終止為止privacyquestions@cloudflare.com
OpenWeather Ltd.位置座標(緯度・經度)英國旅遊地天氣資訊查詢至契約終止為止info@openweathermap.org

資料主體得聯絡個人資料保護負責人(第17條),拒絕其個人資料之跨境傳輸。惟拒絕跨境傳輸時,會員註冊及服務之使用可能因此無法進行或受到限制。


第7條(位置資訊之處理)

Triver遵守《位置資訊保護及利用等相關法律》,並依下列方式處理位置資訊。

  1. 蒐集方式及時點:於使用者在應用程式中同意位置存取權限之情形下,Triver僅於使用應用程式期間即時蒐集終端設備之位置資訊(緯度・經度)。Triver不要求「一律允許」之位置權限,且於應用程式處於背景執行狀態時,不蒐集位置資訊。

  2. 使用目的:用於推薦使用者周邊觀光景點及餐廳、顯示與目前位置之距離,以及查詢鄰近醫院、藥局、急診室等醫療與安全資訊。

  3. 保存方式

    • 使用者向聊天機器人傳送訊息時,為確認回覆之準確性,該訊息連同當下之位置座標將一併儲存於對話紀錄中。該座標將於會員退出時,隨對話紀錄一併永久刪除。
    • 因其他目的(周邊景點推薦、距離顯示、醫療資訊・天氣查詢等)蒐集之位置資訊不另行儲存,僅暫時用於生成該次請求之回覆,隨即銷毀。
    • 於應用程式內,位置資訊僅保存於裝置記憶體中,關閉應用程式後即刪除。
  4. 位置資訊之傳輸對象:為生成回覆,位置座標(緯度・經度)將傳輸至下列對象。傳輸時,使用者之電子郵件地址、姓名、會員識別碼不會一併傳輸。

    傳輸對象目的
    OpenAI, L.L.C.AI回覆生成
    國立中央醫療院急救醫療資訊中心(E-Gen)周邊醫院、藥局、急診室查詢
    韓國觀光公社TourAPI周邊觀光資訊查詢
    Kakao Corp.地址・景點搜尋及地圖顯示
    OpenWeather Ltd.天氣資訊查詢
    Naver地圖・Apple地圖・Google地圖於使用者執行路線導航時,傳輸目的地座標
  5. 同意撤回及未同意時之處理:使用者得隨時於終端設備設定中撤回位置存取權限。即便不同意位置存取或已撤回同意,服務仍可繼續使用,此時將以釜山地區之基準座標為準提供資訊。

  6. 兒童之位置資訊:Triver不蒐集未滿14歲兒童之個人位置資訊。


第8條(因使用生成式AI服務而生之個人資料處理)

Triver之聊天機器人功能係使用OpenAI, L.L.C.之生成式AI及語音辨識API。

  1. 傳輸之資訊:為生成回覆,下列資訊將傳輸至OpenAI。
    • 使用者輸入之提問內容
    • 近期對話紀錄(最多10輪)及先前對話之摘要
    • 使用者設定之旅遊風格、韓流文化興趣、飲食限制、不喜好項目、顯示語言
    • 請求當下之位置座標(緯度・經度)
    • 與對話連結之旅遊行程識別碼
    • 旅遊地之天氣資訊(非個人資料)
  2. 不傳輸之資訊:使用者之電子郵件地址、姓名、個人檔案照片、會員識別碼(UUID)不會傳輸至OpenAI。
  3. 語音資料:使用者以語音提問時,該語音資料將為轉換為文字之目的傳輸至OpenAI。Triver不會將語音資料記錄於伺服器或儲存空間,並於轉換處理後立即銷毀。
  4. 是否用於模型訓練:OpenAI不會將透過API傳輸之資料用於訓練其人工智慧模型,僅基於濫用監控目的最長保有30日後刪除。
  5. 使用者注意事項:對話內容將為提供服務而儲存於伺服器,請勿於對話視窗中輸入居民登記編號、護照號碼、卡號、密碼等敏感或重要資訊。
  6. AI回覆之限制:AI所生成之資訊(醫療機構指引、旅遊資訊等)僅供參考,不保證其準確性。緊急情況下,請利用119等正式緊急聯絡方式。

第9條(個人資料之銷毀程序及方法)

Triver於個人資料保有期間屆滿、處理目的已達成等個人資料已無必要留存之情形下,將立即銷毀該個人資料。

  1. 會員退出時:會員帳號及與其連結之個人檔案資訊、旅遊喜好、對話內容、旅遊行程、旅遊記帳、已儲存景點將自資料庫中立即永久刪除(硬刪除)。已刪除之資料無法復原。
  2. Apple帳號使用者:退出會員時,與Apple之應用程式連結(權杖)亦將一併解除。
  3. 已刪除之旅遊行程:使用者刪除之旅遊行程,為因應復原請求,將以不顯示於畫面之狀態保留至會員退出為止,並於退出時一併永久刪除。
  4. 退出後仍留存之資訊:使用者自行登錄之景點資訊(景點名稱・地址・座標)可能以未與會員識別資訊連結之形式留存於服務資料中。僅憑此資訊無法識別特定個人。
  5. 與刪除應用程式之區別:僅刪除終端設備上之應用程式,並不會刪除儲存於伺服器之個人資料。如欲刪除伺服器端資料,請於應用程式內完成會員退出程序。
  6. 銷毀程序及方法
    • 銷毀程序:選定符合銷毀事由之個人資料,經個人資料保護負責人核准後銷毀。
    • 銷毀方法:電子檔案形式之資訊,以無法重現紀錄之技術方法刪除。

第10條(資料主體及法定代理人之權利・義務及行使方法)

  1. 資料主體得隨時就其個人資料,向Triver行使查閱、更正、刪除、停止處理等要求之權利。
  2. 會員資訊及旅遊喜好之查閱・修改,以及退出會員(刪除帳號・資料),可於應用程式內**「我的」頁籤中直接處理;對話內容・旅遊行程・記帳之刪除,則可分別於「聊天」頁籤與「旅遊」頁籤**中直接處理;其他權利之行使,得以書面或電子郵件(第17條所載聯絡方式)為之。Triver將就此立即採取相應措施。
  3. 權利之行使,得透過資料主體之法定代理人或受委任之代理人為之。於此情形,須提交依《個人資料處理方法相關公告》所定格式之委任書。
  4. 個人資料之查閱及停止處理之要求,得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5條第4項、第37條第2項之規定,受到限制。
  5. 個人資料之更正及刪除要求,於其他法令明訂該個人資料為蒐集對象之情形下,不得要求刪除。
  6. Triver將確認提出權利行使要求者是否為本人或正當之代理人。

第11條(未滿14歲兒童之個人資料處理)

Triver不對未滿14歲兒童提供服務,亦不蒐集未滿14歲兒童之個人資料。

如經確認未滿14歲兒童之個人資料未經法定代理人同意即遭蒐集,Triver將立即銷毀該資訊。


第12條(個人資料安全性確保措施相關事項)

Triver為確保個人資料之安全性,採取下列措施。

  1. 個人資料處理人員之最小化:將處理個人資料之人員限制於最小範圍內進行管理。
  2. 存取控制:於資料庫中套用資料列層級安全性(Row Level Security),控管使用者僅能存取本人之資料,並管理資料庫系統存取權限之授予、變更及撤銷。
  3. 驗證及授權:伺服器以公開金鑰為基礎,驗證發給使用者之驗證權杖(JWT),以阻擋非本人之資料存取。
  4. 個人資料之加密:個人資料於資訊通信網路區間以加密(TLS)方式傳輸;儲存時,則套用受託者所提供之靜態資料加密。驗證權杖保存於裝置內儲存空間。
  5. 日誌紀錄之最小化:記錄驗證失敗等安全相關日誌時,管控使其不含電子郵件地址、會員識別碼等個人資料。錯誤(當機)日誌僅包含錯誤發生當下之技術性資訊,並管控使其不含使用者輸入之對話內容等資訊。
  6. 異常請求之封鎖:套用請求速率限制(Rate Limiting),以封鎖服務之不當使用及自動化攻擊。於此過程中,遭封鎖請求之連線IP位址將記錄於伺服器日誌,該紀錄僅用於安全目的。

第13條(個人資料自動蒐集裝置之設置・運作及拒絕)

  1. Triver不使用網頁瀏覽器Cookie。惟為顯示地圖,應用程式內之網頁畫面將載入Kakao地圖SDK,此過程中裝置之網路連線資訊可能傳輸予Kakao Corp.。
  2. Triver為進行服務使用統計分析及錯誤診斷,透過Google Firebase(Analytics、Crashlytics)自動蒐集裝置資訊、應用程式版本、應用程式使用紀錄、錯誤日誌、應用程式實例識別碼、廣告識別碼、應用程式安裝來源資訊。
  3. 就已登入之使用者而言,為釐清錯誤原因及進行使用統計分析,**會員識別碼(UUID)**將一併作為分析工具之使用者識別值傳輸。電子郵件地址及姓名不會傳輸。
  4. Triver不會將使用者輸入之對話內容、景點名稱、旅遊標題等自由輸入文字傳輸至分析工具,僅蒐集功能使用事實及字數・件數等最小限度之資訊。
  5. 使用者可透過裝置設定限制上述蒐集。即使拒絕,亦不影響服務之使用。
    • iOS:設定 > 隱私權與安全性 > 追蹤 / Apple廣告設定
    • Android:設定 > Google > 廣告 > 重設或刪除廣告ID

第14條(應用程式存取權限及撤回方法)

Triver僅要求提供服務所需之最小限度終端設備存取權限,所有存取權限均為選擇性存取權限,即使不同意,亦可使用服務。

存取權限類別使用目的
位置(僅限使用應用程式期間)選填周邊景點推薦、距離顯示、鄰近醫院・藥局・急診室指引
麥克風選填以語音向聊天機器人提問(語音轉文字)
  1. Triver不要求「一律允許」之位置權限,以及相機、照片、聯絡人、通知、儲存空間存取權限。
  2. 撤回方法
    • iOS:設定 > Triver > 位置 / 麥克風
    • Android:設定 > 應用程式 > Triver > 權限
  3. 如未同意存取權限或已撤回同意,僅該項功能(周邊景點推薦之準確度、語音輸入)受到限制,其餘服務仍可正常使用。

第15條(行為資訊之蒐集・利用・提供及拒絕)

  1. Triver不以線上客製化廣告為目的蒐集・利用・提供行為資訊,亦不於應用程式內刊登廣告。
  2. 惟於使用統計分析工具(Firebase Analytics)之過程中,終端設備之廣告識別碼可能傳輸予Google。使用者得依第13條第5項所載方法,重設廣告識別碼或限制其蒐集。

第16條(額外利用・提供之判斷基準)

Triver依《個資法》第15條第3項及第17條第4項之規定,並考量《個資法施行令》第14條之2所定事項,得於未經資料主體同意之情形下,額外利用・提供個人資料。為此,Triver將考量下列事項。

  1. 額外利用・提供個人資料之目的,是否與當初蒐集之目的具有關聯性
  2. 依個人資料之蒐集情況或處理慣例判斷,是否具有可預見額外利用・提供之可能性
  3. 個人資料之額外利用・提供,是否不當侵害資料主體之利益
  4. 是否已採取確保安全性所需之措施,例如假名化或加密

第17條(個人資料保護負責人)

Triver為統籌負責個人資料處理相關業務,並就個人資料處理相關資料主體之申訴處理及損害救濟等事項,指定下列個人資料保護負責人。

項目內容
姓名Garam Kim
職稱個人資料保護負責人
聯絡方式lucymoon.d@gmail.com

資料主體於使用Triver服務過程中,若有任何與個人資料保護相關之詢問、申訴處理、損害救濟等事項,均可向個人資料保護負責人洽詢。Triver將就資料主體之詢問立即回覆並處理。


第18條(個人資料查閱請求之受理・處理部門)

資料主體得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5條之規定,向下列部門提出個人資料查閱請求。Triver將致力於迅速處理資料主體之個人資料查閱請求。

項目內容
負責人Garam Kim
聯絡方式lucymoon.d@gmail.com

第19條(資料主體權益受侵害時之救濟方法)

資料主體如因個人資料受侵害而欲尋求救濟,得向個人資料紛爭調解委員會、韓國網路振興院個人資料侵害申報中心等機構申請紛爭解決或諮詢。

機構電話網站
個人資料紛爭調解委員會(不加區碼)1833-6972www.kopico.go.kr
個人資料侵害申報中心(不加區碼)118privacy.kisa.or.kr
大檢察廳(不加區碼)1301www.spo.go.kr
警察廳(不加區碼)182ecrm.cyber.go.kr

因公務機關首長就《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5條(個人資料之查閱)、第36條(個人資料之更正・刪除)、第37條(個人資料處理之停止等)所定要求所為之處分或不作為,致權利或利益受侵害者,得依《行政審判法》之規定提起行政審判。詳細事項請參閱中央行政審判委員會網站。


第20條(隱私權政策之變更)

  1. 本隱私權政策自2026年8月13日起施行。
  2. 如隱私權政策之內容有所增訂、刪除或修改,我們將於生效前至少7日透過應用程式內公告告知。惟如涉及蒐集項目變更等對資料主體權利有重大影響之變更,將於至少30日前告知。
  3. 過往之隱私權政策版本,可於下方查閱。
版本施行日主要變更事項
v1.02026-08-13初次制定